本报讯 司法救助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赵宏伟(右一)带领党员干警走访慰问被救助对象。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职能,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融入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日前,银州区检察院党员干警在检察长赵宏伟的带领下,走访慰问被救助对象家庭,开展了“党建+检察”司法救助关怀行动。
被救助人韩某因病瘫痪在床,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儿子被任某故意伤害致死,丈夫去世多年,其租房居住,以低保费为主要生活来源。儿子被害后,她的精神遭受严重打击。银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调查走访,积极核实情况,经审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提交上级院审批,为韩某申请2万元司法救助金。
当天为韩某送去了米、面、油及生活用品,详细了解韩某的病情以及面临的困难,向其讲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帮助其坚定生活的信心。
“感谢党!感谢检察院!”韩某眼含热泪地感谢道。
韩某救助案只是银州区检察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在工作中,银州区检察院将“党建+检察”司法救助关怀行动做深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