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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不容忽视的隐痛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6-12-19 10:45
  近日,北京中关村二小学生涉嫌“欺凌”事件引爆网络。一位学生家长称,孩子被同班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造成重度抑郁。12月13日,中关村二小披露事情基本经过及调查情况,认为涉事的三名学生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该“偶发事件”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虽然校方予以了否认,但“校园欺凌”一词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校园欺凌因何愈演愈烈?如何遏制恶劣行为,还校园一方净土?
 
  近日,记者在沈阳市内多家中小学调查了解到,很多学校都有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现象发生。
 
  高一学生小李:“初一的时候就在门口,有大人来收我们保护费。他们抓到我,把我拉到一边问我有没有钱。我说有,他们就说都拿出来,我吓坏了,赶紧把钱给了他们,他们就放我走了。回家之后也没敢跟爸爸妈妈说。”
 
  初三学生小高:“我在小学的时候被欺负过,‘班霸’和他的‘小跟班’们一直在学校里欺负我,直到我小学毕业离开那里为止。‘班霸’总是要让我给他抄家庭作业,不给他抄他就打我。平时没事时,他就带着他的‘小跟班’们推搡我、打我,我如果还手,他就下手更狠,所以到后来我就不敢还手了。”
 
  某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说:“班上有三四个同学一入学就结成了个小帮派,轮流欺负班上其他个子小的学生。有时候就是下课时,扯扯其他孩子的衣服,或者把他的书抢过来看,对他们我已经进行过多次批评教育,每个任课老师一看到也会立刻制止。”
 
  “如果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家长在家及时发现异常,反映到学校,一般可以避免情况更进一步地恶化。”某学校的校长说。“碰到类似的事情,老师的态度非常重要,要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客观地处理。”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内多数中小学校内全部安装了摄像头,学校每个角落的情况全部可以监控,可以更好地防范校园欺凌事件。
 
  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它与嬉笑打闹、恶作剧之间有没有明显界限?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李越律师说,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第一次对校园欺凌有了明确界定——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这可以被视作国家层面的权威界定。
 
  欺凌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
 
  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需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且同学和家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
 
  校园欺凌与嬉笑打闹、恶作剧之间有什么明显界限?李越律师认为,双方的意志是否被尊重。双方都可以喊停的,就是玩闹或游戏;一方喊停,而另一方仍然继续的,就是霸凌。这在成年人当中很容易实现,但孩子很难。
 
  目前“校园欺凌”事件普遍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到底谁来判定是否为欺凌?该如何处理?目前仍较模糊。由此也暴露出相关问题在实践中的法规和标准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