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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首次举行“服刑人员减刑监督”公开听证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姚晓滨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09

  本报讯 “感谢检察机关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我终于拿到了迟来5年的民事赔偿金……” 9月13日,在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首例“服刑人员减刑监督”公开听证会上,被害人家属激动地说。

  据介绍,2016年,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李某入狱服刑后,主动明确表示履行财产性判项,并让家人马上到原审法院交赔偿金。由于种种原因,始终联系不上被害人及家属,故没有及时交付。

  驻监检察官宫洪军、原飞发现后,本着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办案理念,经过多方查找,先后两次深入到被害人家属曾经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周围居民楼走访寻找……经过近半个月的耐心查找,终于联系到被害人家属。又经历了近半个月的耐心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向。

  9月13日,鞍山市检察院举行全市首例“服刑人员减刑监督”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以确保听证会公开透明。经过听证员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减刑监督意见,称赞检察机关此举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刑罚执行机关人员也对本次听证会予以高度赞扬,对“服刑人员减刑监督”进行公开听证,促进了监狱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效果。

  听证会上,被害人家属接受了服刑人员李某代理人的民事赔偿金,并签署了《民事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