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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现场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8-06 09:22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在抚顺市组织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现场会,辽宁省、抚顺市两级监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团委、妇联等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飏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强制报告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问题,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化协作配合,形成良性互动,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会上,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田苗苗从强制报告制度的立法背景、法律渊源、具体内容、线索处置等方面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全面解读。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贵涛以抚顺未检部门办理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深入阐述了相关责任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时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代表立足职能,就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并就进一步完善我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凝聚合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方面提出工作设想。

  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变“旁观者”为“参与者”,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成为释放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最大动能的新引擎。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对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倒逼报告主体尽职履责,真正发挥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作用”,以制度之力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