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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推上了历史新高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复杂矛盾纠纷中的利益博弈与平衡,面对日新月异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需要人民法院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奋力开创辽宁法院“上台阶 创一流”新局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由谁领导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辽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践行法治职责使命,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常态化制度化。
始终坚持服务保障振兴大局,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实践品格和担当精神,依法正确履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布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坚决贯彻诚信理念,依法制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欺诈等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审判大力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合同精神,切实维护诚实信用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辽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府院联动工作、完善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以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为抓手,以着力服务市场主体、化解涉企矛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八个新提升”为目标,推动实现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满意度。
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价值理念,扎实推进执法办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辽宁法院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司法,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深入实施“双激励”通报机制,细化落实加强审判管理系列文件,严守程序规则,着力解决司法任性、随意办案等问题,持续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注重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筑牢法治信仰,按照“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和法制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塑造崇尚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始终坚持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强调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大显身手,辽宁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成“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全省128家法院全面开启“云审”模式,审理相关案件25608件……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十四五”时期,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推进,为“智慧法院”转型升级提供了重大契机。人民法院必须抢抓机遇,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让科技为司法赋能。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的适应力、掌控力、驾驭力,在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辽宁法院始终坚持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成为民服务新高地,突出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便捷五个关键,聚焦集约在线诉讼服务,健全完善一网通办,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拓展信息化实际应用,提升司法智能化水平,将线下服务项目全部集成到线上,努力实现提供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全流程零跑腿”。
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狠抓过硬队伍建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人。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
人民法院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立法、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效率就无法保证,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生动的法治实践。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正在开展的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是人民法院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对于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辽宁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本领、提升政治境界,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高度重视素质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狠抓业务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铁一般的法院队伍。
(作者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