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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学深悟透、认真领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实践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深厚的历史传承性、与时俱进的创新性、鲜明的实践性,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着重把握历史维度、创新维度和实践维度三个维度。辽宁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辽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党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实践、理论创新中形成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思想集中地体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报告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门研究宪法修改,八二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专门机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紧接着,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第一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相继出台。这诸多的第一次,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习近平同志由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者、思考者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开创者,同时也见证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学深悟透、认真领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实践中,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着重把握三个维度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政法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夙夜在公的责任感,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的阐述,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真懂真信,要着重把握以下三个学习维度:
一是历史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深厚的历史传承性。一方面,中华法系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的成败与得失,挖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创造性地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赋予其时代内涵,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根据地时期就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我们党总结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生命力、优越性。要结合今年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决定,引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学习我国近现代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法制史,通过回顾历史,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和人民的艰苦奋斗紧密相连,是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智慧结晶,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轮行稳致远的法治保障,从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道路自信,坚定自觉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自信。
二是创新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是对法治中国建设时代呼声的积极回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法治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创新和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重大飞跃。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紧密结合新时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发展机遇,激发法治创造活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三是实践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真正扎根于中华大地、旨在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归根到底要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把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根本遵循,把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在波澜壮阔的法治实践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繁荣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彰显了推动法治发展进程的实践品格和伟力,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实践指南,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辽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辽宁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质效。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和贯彻措施,狠抓学习实效和行动落实,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思想指引、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当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
辽宁政法系统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奋力推动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上,紧紧围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以推进政法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抓手,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平安辽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五大重点任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实现辽宁政法工作各项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持续推动辽宁政法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打造优势显著、特色突出、引领发展的辽宁政法工作新格局,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奋力推进辽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好科学理论武装,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聚焦平安辽宁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化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要聚焦法治辽宁建设,坚持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把政法工作深度融入辽宁振兴发展大局。要协调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政法人才建设、职业保障制度建设,打造一支让省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抓好决策执行,健全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制约,强化督促检查,科学考评考核,压实督导整改,严格责任追究。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深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舆论宣传引导能力,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研究、总结和提炼我省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实践和理论成果,持续推出符合辽宁省情、具有辽宁特色的法治理论成果。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自觉把政法工作放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省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学出信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开拓新局,要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推进辽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平安辽宁建设、法治辽宁建设新飞跃,为谱写新时代辽宁振兴绚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作者系辽宁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辽宁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