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依法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服务,2月22日起,抚顺市司法局向市直各部门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2020年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备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审核工作。
审核并公开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是抚顺市司法局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有关精神,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制度的重要工作举措。该局将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减变化情况、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各部门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系统严格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通过后呈报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开。凡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列入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