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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公安紧绕四项重点 切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6-09-14 10:24
  本报讯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观念,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方法,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全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推进全局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有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年初,大东分局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分局又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内容细化到各科、所、队,夯实了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承担、有人负责。
 
  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瞄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分局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分局针对存在问题的9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名违纪的民警给予了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