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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微而小” 便民全方位——大连法院实践移动互联司法新模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怀实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9-24 08:48

  提供诉讼服务,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腿”需要多长时间?

  作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试点法院”之一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仅用了1个月时间。

  2019年8月中旬,大连中院正式开启运行“辽宁移动微法院”平台(以下简称“微法院”平台)“应用示范之路”,打造了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诉讼服务平台,在此期间摸索的成功经验于去年9月中下旬与“微法院”平台同期向全省法院推广,一经全面铺开即受到法院人和当事人的热烈追捧。

  截至9月21日,全省“微法院”平台共注册用户48615名,当事人、代理人通过该平台立案申请86979件,审核通过后成功立案53229件,作为管辖法院接收跨域立案案件并成功立案23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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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正在使用“微法院”平台程序

  引“外力”生“内力” 推广力度空前

  提到上线“微法院”平台的初衷,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副处长李国新告诉记者,我国已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处处可上网,人人有终端。随着全省法院案件量激增,诉讼活动如果能不再受制于法院等特定场所,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就能进行,将极大地满足当事人多元化诉讼需求。“在手机上以大家最熟悉、最贴近生活的软件作为载体,搭建该平台通过小程序这样‘微而小’的入口访问,不用下载安装,不用添加好友,不会泄露私人信息,这几个特点都非常适用于偶发性的诉讼行为。”

  据了解,大连两级法院在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前,已建设完成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管理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等业务系统。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审批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大连地区信息化建设基础好,应用水平较高,而且案件量很大,有非常实际的需求。”李国新称,省法院明确大连中院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后,向大连中院提供了先行先试政策支持、技术支持,并多次协调开展专家论证。

  在此基础上,大连中院引“外力”、生“内力”,全面推广使用“微法院”平台,实现了全员、全方位覆盖,力度空前。

  在组织大连市300所律师事务所、3000余名律师以及两级法院干警、书记员、送达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近3000余人的两次“微法院”平台线上办案使用培训会上,为了推动新模式全方位运行,保证在线诉讼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规范(试行)》进行了解读,并详细讲解了移动微法院使用流程、网上立案审批操作流程、互联网开庭规范和操作流程等具体操作流程。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大连中院党组转变思路、更新理念、优化机制,将在线诉讼、在线办公作为战“疫”特殊时期大连地区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模式,全面应用和充分展现“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的成果,确保了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质效不降。

  1分钟立案 10秒钟缴费

  大连中院在“微法院”平台、诉讼服务网、电子支付综合平台搭建的基础上,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打通了移动微法院、网上支付和缴费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瓶颈,将收缴费全部融合到诉讼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中。该功能支持线上10种支付方式,全方位支持缴费。真正实现了立案全流程足不出户,1分钟立案,10秒钟缴费。

  某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案原告代理律师谢律师通过“微法院”平台办理网上立案,随着手机页面跳转显示“已缴费”,谢律师完成了网上立案缴费环节,即时获得电子收据,实现了3300元诉讼费缴纳。“以前网上立案后需要到窗口缴纳诉讼费,现在这些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了,动动手指一键完成,真方便!”谈起通过“微法院”平台网上缴纳诉讼费,谢律师激动地说。

  大连两级法院以“微法院”平台为基础,通过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电子支付构建全方位支持缴费的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即时生成因需可用,实现收、退费与办案系统无缝衔接,实现真正立案服务网络化、便民服务现代化、费款管理精准化、系统服务智能化。

  “诉讼费管理系统建设在大连两级法院试点实现网上缴费和退费后,全省三分之一法院也已实现,我们正在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全覆盖。”李国新这样告诉记者。

  把服务做到当事人心坎上

  跨域立案是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大连两级法院积极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使当事人免于奔波之苦。

  2019年8月20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一起跨域立案案件。原告谢某诉被告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应由开发区法院管辖,但距离当事人所在地最近的人民法院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在西岗区法院申请立案后,由该院通过系统向开发区法院推送跨域立案申请。开发区法院收到该立案信息后,在辽宁“智慧法院”立案平台上审查案件信息及材料,审查通过后予以立案,并将相关受理材料推送给西岗区法院,由其送达给当事人,整个立案过程不足15分钟。

  2月5日,大连开发区率先在全省法院运用“微法院”平台的人民调解平台功能成功解决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某财产保险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某之间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该院立案庭诉调对接工作人员电话指导纠纷双方,加载“多元调解”小程序,与特邀调解员、当事人三方连线。通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悉心调解,最终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近期履行。

  疫情防控期间,大连两级法院通过网络调解的方式调解案件918件。目前,大连两级法院的法官与调解员熟练使用“微法院”平台调解纠纷已成常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权益,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去年9月底,“微法院”平台在全省法院全面铺开。“你看,就是这样不起眼的一个小程序,现在能达到日均登陆人数3000人左右,日均网上立案申请数680余件,在这里节省了多少成本和司法资源难以计算。”李国新坦言,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在互联网环境下的现代化发展势头强劲,真正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当然,我们不能停步于此,下一步,‘微法院’平台将更多地加入地方特色功能,比如档案借阅、判后答疑、诉讼服务指南3个功能预计在10月上线,推动打造数据畅通、规范有序、便民利民的辽宁法院互联网司法审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