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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神速的年轻法官——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孙家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0-09-24 08:31

  “现在开庭!”9月17日13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孙家强对案情简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被告人何某某盗窃一案的“云审判”开庭了。

  开庭前5分钟,互联网庭审系统启动,公诉人、被告人陆续通过各自终端接入系统。审判人员和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虽身处不同空间,但整个开庭过程画面与声音实时同步传输,线上视频审理有条不紊进行。“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我没听懂。”被告人何某某今年已经65岁了,面对年岁较大的被告人,孙家强耐心地一次又一次地阐述并解释。

  “本案现在进行宣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13时53分,孙家强宣布闭庭,整个庭审只用了20多分钟。

  办案“快”是孙家强的一个特色。

  今年2月21日,在抗击疫情期间,孙家强“隔空”远程审理了本溪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被告人薛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从立案到审结,该案仅用了5个工作日。3月15日,孙家强通过互联网平台,仅用两个小时时间,便“隔空”开庭审理了4起刑事案件,且均当庭宣判。

  在平山区法院,提起孙家强,人人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这不仅因为他办案神速、善于调解、工作认真、严谨细致,还因为他执着、善于思考,啃下了一件件错综复杂的“骨头案”。

  多年来,他参加合议审理了近百名被告人的“朝阳化石”案,主审了“‘1205’战某某涉黑案”“本溪卫生系统受贿系列案”“e租宝系列案”“省首例食品类公益诉讼案”等一系列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孙家强执法的准则和誓言。他常说:“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得到错误的判决。”

  刑事审判庭案件多、人员少,工作压力大。军人出身的孙家强,身上有一股子韧劲儿,他每年有300多天都在工作,周末节假日加班已成家常便饭。到平山区法院工作8年来,他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名列前茅,他先后主审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调解率达98%以上。

  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在孙家强的审判生涯中,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面对党和人民赋予他的各种荣誉,这名年轻朴实的法官说得最多的却是:“我并没有做什么,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