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被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在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
近年来,法库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突出为民司法主线,抓住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重点,不断深化“六型法院”建设,全力服务“平安法库”“和谐法库”“法治法库”“诚信法库”建设,曾连续多年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法库县委表彰。
具体创建过程中,法库县人民法院提出四方面创建目标: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劲旅;二是坚持质量第一,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落实为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四是树立大局意识,护航社会发展。同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搭建便民巡回审判三级网络,上门收案、调解、开庭、执行。积极开展“法官四进”活动,现场释法析理,指导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