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省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辽宁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省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起草、修改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委具体要求。承担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领导和具体管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工作。
(十一)承担省涉疆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辽宁省法学会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337.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22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2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9.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3%。主要是安排在年初执行的上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75.09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一是受工资福利调整等因素影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执行中追加了部分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5810.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7.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5.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53万元,资本性支出23.48万元。
2.项目支出3152.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4.27%。主要包括铁路护路联防业务经费、省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27.45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调整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27.20万元。
主要是2019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17.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要求,部分人员经费在2020年年初执行;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安排在了2020年年初执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30万元,项目支出3152.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7.45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调整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8%。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0.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7.5万元,占9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9万元,占3.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7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150.38万元,占2.5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7.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204.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调整等因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52.9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在2020年年初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调出等导致的经费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0.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50.3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50.38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调出等导致的经费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缴了一台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7.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共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4人,0.4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发生了三次公务接待行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22万元,比上年减少16.84万元,下降37.37%,主要是上缴了一台公务用车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车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省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01万元,比上年增加3.43万元,增长0.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省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2886.7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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