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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偷小区周边电动车被警方抓获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0-07-27 09:28

  辽宁长安网讯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朝阳县男子孙某某来市区租房行窃,却专在自己所居住的居民小区及周边偷,7月19日,朝阳市公安局前进分局经缜密布控,连续蹲守,终于成功将其锁定,孙某某与另外两名负责销赃的同伙相继落网。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破获盗窃电动车案件30起。

  “老旧居民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在停放电动车时,一定要做好防盗!”一名办案民警对记者说。据他介绍,今年以来,中山大街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处附近多个居民小区,频繁发生电动车被盗案件,办案民警多次到现场勘查,却一直未能锁定嫌疑人。

  “案件都发生在晚上,被盗居民小区一是没有物业统一管理,二是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尽管我们多次到现场蹲守,但都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他说。

  7月2日,警方又一次接到附近小区居民报案称电动车在小区内被盗,民警逐帧观看调取到的监控视频,注意到黑夜中一个模糊的身影,十分可疑。然而,因为画质、拍摄角度等问题,实在无法看清其长相。

  7月8日一早,警方又陆续接到4名居民报案,同样还是电动车被盗,同样还是同一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同样还是那个“背影”,民警加大侦查力度,这一次,成功锁定了男子的真实身份。

  “从监控录像中,能看到他盗窃成功后,把电动车推出小区,停放在了外面一个相对比较隐蔽的地方,在他离开后不久,有一男一女两人过来,把电动车推走了。”该名民警说,盗窃男子为朝阳县居民孙某某,此前有过盗窃前科,反侦察能力非常强,近段时间,恰恰就租住在案发最多的居民小区内。

  警方随即对孙某某展开暗中布控,7月18日,孙某某在作案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深挖了解到,孙某某并非“单打独斗”,在他背后还有贾某、张某两人专门负责为其销赃。

  “每次孙某某作案后,都会将电动车藏在一个地点,然后通知贾某张某两人,两人将车推走拆解,以极低的价格进行销赃。”该名民警介绍,7月19日,犯罪嫌疑人贾某、张某两人被依法传唤到前进公安分局,三人对结伙盗窃销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着深挖审讯工作的进行,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案件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