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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区检察:治理窨井“咬人” 保障“脚下”安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孙晶 杨茜淳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7-02 09:32

  “好在赶在这场大雨前解决了问题……”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王健感到一丝欣慰。一周前,她还在和同事四处奔波,走访调查辖区中小学校园周边情况。这次他们专项调查的目标是校园周边的窨井盖。

  “今年3、4月份的时候,‘两高一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窨井盖虽小,却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希望在进入多雨季节前的节点再仔细调查一遍,继续做好中小学生复学复课保障工作。”王健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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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现场调查

  6月2日,在走访调查辖区某小学时,检察官们突然发现在该校园周边的道路上有多处窨井盖破损或缺失。“别说好动的学生,来往接送学生的家长也很危险。”王健说,“今年普兰店地区的降雨次数及降雨量较以往明显增多,路面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一不留心容易掉到窨井中。”

  现场拍照取证后,王健又找到该学校负责人及安全专干了解情况。“从去年开始,我们就跟相关行政单位反映了情况。今年学生复学前,我们又多次反映情况,找了两家单位,可他们都说不归自己管,后期又表示因为这些窨井盖的尺寸特殊、大小不一,加上疫情的原因,需要再等等……”该学校安全专干说道。

  保障学生“脚底下安全”刻不容缓。当日,王健分别向院领导和上级院汇报了这一线索,大连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系涉及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案件,校园周边的道路上窨井盖破损问题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建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次日,普兰店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行动,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后,查找窨井盖的责任单位,并立即寻找相应型号的窨井盖进行修补、维护。

  5天后,王健回访时,校周边所有破损的窨井盖已经全部被修缮完毕。相关行政单位表示,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将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周边开展清查,对存在缺失、破损等情况的窨井盖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的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等人群的人身安全和出行安全。

  “该案从发现涉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直至行政机关整改完毕,全程用时不足一周时间。更为重要的是,这次我们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意见中发掘出了涉未公益诉讼线索,在领会指导意见的内涵和精髓后活学活用,不仅保障了未成年人‘脚底下安全’,也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多重效果,形成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监督模式,共同推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王健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