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0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部类的每周例会打破了惯例,除了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安排之外,设置了“法官讲堂”环节,一人分享,众人学习。
“法官讲堂”由法官作为主讲人,围绕自身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总结,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交流材料,轮流登台讲课,形成交流经验、相互借鉴的部类业务学习制度。
在第一期“法官讲堂”,葫芦岛中院再审审查合议庭员额法官葛飞以“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心得”为主题进行了主讲,结合自身审判工作经验,从文书格式、诉辩意见、事实认定、裁判论理四个方面对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就审理报告的制作谈了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