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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国:依法调解快又细 司法为民好榜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9-12-12 12:55

依法调解快又细 司法为民好榜样

记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曙光镇司法所所长杨兴国

  【人物简介】杨兴国,现任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曙光镇司法所所长,负责曙光镇司法所全面工作。荣获2019年司法部宣传推广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

  【座右铭】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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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国到百姓家中做人民调解工作

  多年来,杨兴国带领的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曙光镇司法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堡垒作用,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调处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曙光镇的和谐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

  人民调解必须依法

  杨兴国总说,人民调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当“和事老”,而是依法调解秉公办事,把法律法规的威严性在人民调解中体现出来。

  曙光镇南八里村村民韩某来到司法所反映,邻居张某在两家院墙间栽种了一排刺槐树,影响她家采光,她几次到张某家要求处理掉刺槐树,张某都不理不睬。

  杨兴国到现场调查了解到,刺槐树不但影响了韩某正常生活,更危险的是树杈、树叶已经裹挟到电线,一旦发生雷击或漏电后果将不堪设想。可是无论杨兴国怎么做工作,张某就是不配合。

  杨兴国查阅了《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即给电力部门拨打了报修电话,电力部门下午就到现场核实取证,并下达了伐树通知单。

  人民调解必须要快

  “快,易为先手,抢为先机,先发制人。”谈到自己调解的秘诀,杨兴国笑着说,人民调解也突出一个“快”字,矛盾纠纷快速进入调解状态,能遏制矛盾纠纷向严重事态发展,能遏制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

  曙光镇腰乐村村民王某和哥哥因为44平方米的房子打了20多年架。尤其是这几天,二人甚至动起手来。杨兴国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进入状态,先把矛盾纠纷升级的可能性消除在萌芽之中,再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规梳理矛盾纠纷的起点、焦点、难点。经过调解,现在两家虽然没有完全化解恩怨,但是王某向杨兴国表示,不会再以死威胁,一定会依法依规争取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人民调解必须要细

  农村司法所面对农民做人民调解工作,一件矛盾纠纷常常会牵扯出若干年前的事,时间跨度很大,还会牵扯家长里短很多事,盘根错节容易混淆是非。杨兴国针对农村的地理环境和社情民风,提出调解工作要“四细”,即要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反映的矛盾纠纷,找准矛盾纠纷的焦点和难点;要仔细到现场实地调查取证,做好去伪存真;要仔细查阅法律法规,找好法理依据;要仔细调处矛盾纠纷,防止节外生枝。

  今年3月,曙光镇四里庄村村民孙某来到司法所反映,邻居吴某家有棵大槐树,影响他家采光和农作物生长,要求司法所介入调解。孙某和吴某的矛盾村里人都知道,孙某找过很多人来调解矛盾都没成功,最后只好找杨兴国出面调解。

  杨兴国出面把吴某请到司法所,经过仔细问询、调查、取证后发现,吴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只是对孙某的一些做法有意见。经过耐心疏导、反复劝说,孙某同意自己先改,吴某看孙某的态度转变了,也表示同意伐树。由于树木太高太大,出于安全考虑,杨兴国又协调村里出了几个人协助吴某一同将大树放倒。从此,两家多年的积怨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