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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院联合出台意见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9-03 08:22

  本报讯 日前,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各地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手段融合,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意见》强调,各级法院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要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建立集诉讼服务、登记立案、诉讼辅导、诉调对接、调解速裁等功能于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解纷平台,引入相关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设立类型化调解工作室,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立完善配套保障制度,建立诉讼辅导机制、纠纷解决告知程序,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用好用足司法确认程序,扩大司法确认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主动加大与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对接和指导力度,及时就地解决民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