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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零容忍”换来和谐平安——记凤城市公安局青城子派出所所长王磊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栗粟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7-30 09:40

  凤城市青城子镇矿山企业众多,涉企矛盾纠纷多,自王磊来到凤城市公安局青城子派出所担任所长以来,将平安和谐更深地扎根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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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右二)在走访企业

  35岁的王磊充满着冲劲,他告诉记者,从警10多年来,他把组织上每一次的工作安排都当做践行忠诚与誓言的机会。

  对损害农民工利益的事

  “零容忍”

  王磊2007年调入凤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担任民警。2011年11月的一天,24名农民工将凤城市劳动监察大队围住,随后,王磊和同事赶到现场。经了解,因为某承包人雇用某工程队为凤城某开发公司项目外墙进行粉饰,因工程款没有及时拨付给工程队,工程队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47万元达2年之久。

  已经是入冬的时节,而这些农民工衣着单薄,茫然无助。王磊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知道,必须依靠法律,才能帮助这些农民工。《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恶意欠薪”的法条成为破解24名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钥匙。

  随后,在凤城市劳动监察大队向工程承包方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承包方不予理睬的情况下,凤城市公安局对承包方立案侦查,将承包方负责人抓捕归案。在法律的威慑下,承包方支付了农民工工资,王磊又带领相关人员把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这是凤城市公安局办理的第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此案在当地引起轰动。

  在担任治安大队民警的3年里,王磊办理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起,累计为农民工追讨欠薪464万余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在我心中”。

  对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事件

  “零容忍”

  今年3月,王磊调往凤城市公安局青城子派出所担任所长。青城子镇有千万元以上规模企业16家,保障经济的安全稳定发展成为王磊面临的重要任务。

  青城子派出所辖区内矿山企业众多,在王磊的带领下,派出所对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做到提前介入、主动调解。今年以来,王磊带领青城子派出所民警先后妥善处置了白云山村居民、桃源村居民阻碍企业生产等10余起涉企群体性事件。

  秉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青城子派出所成功破获某矿业公司铅粉被盗案、辽宁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高品位矿石被盗案、某公司电缆被盗案和某矿业公司银矿石被盗案等。青城子镇党委书记陈传惠感慨地说:青城子派出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动真情、见实效。

  对人情案、金钱案

  “零容忍”

  从加入警察队伍起,王磊就给自己立下规矩,恪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忠于法律、尊重事实,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王磊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每一次接待农民工,不管是多少人、什么时间,他都不厌其烦地给予解答,直到农民工满意地离开。也有很多承包商、建筑商试图对王磊进行“公关”,但他们得到的答案都是“拒绝”。

  有一年,在某小区做外墙保温的谢某等5人被工程方何某拖欠工资,公安机关立案后,何某潜逃。当年年底,何某潜回位于东港市的家中。王磊接到线索时,他的两岁大的孩子正在住院,但王磊想也没想,连夜赶赴东港市开展抓捕工作,将正准备逃跑的何某抓获。

  作为一名公安战线的业务骨干,王磊多次立功受到嘉奖。王磊把自己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写进了日常工作中,誓言无声,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