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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到抚顺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增强质量意识 确保案件质效活动年取得成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7-10 08:46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到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与班子成员和干警座谈,研究具体案件。

  李成林在听取了抚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的工作汇报后,对抚顺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李成林指出,抚顺市检察院党组政治能力强,工作重点突出,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上,做到了态度坚决、工作务实、效果明显。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狠抓案件质效提升等方面,站位高、措施实、效果好。

  李成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全体检察干警必须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保持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切实服务保障抚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提高案件质效。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问题,增强质量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采取措施,坚定信心,确保案件质效活动年取得成效。要加强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要深入一线查阅卷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要加强队伍管理,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关注干警发展愿望。要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和向上的工作势头,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在调研过程中,李成林专题听取了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就服刑人员李某某申诉案件向案件承办人详细了解案件证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对调取的视听资料进行了审核,对案件办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在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李成林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伟的工作汇报,并就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办案质效等情况与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听取了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意见。李成林指出,东洲区检察院落实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司法保护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李成林强调,东洲区检察院要在抚顺市检察院、抚顺市东洲区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为地方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