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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子司法所:不图“金杯银杯” 只求村宁民安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文 曹雪松 摄 | 发布时间: 2019-05-31 13:49

“枫桥”新绽辽宁花 ——全国模范司法所巡礼

  编者按

  “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事件20分钟内上报。”昌图县司法局七家子司法所坚持落实“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七家子司法所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推广和坚持“枫桥经验”有效结合,每年定期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走村入户主动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今年年初,七家子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5月21日,记者走进七家子司法所,实地进行了探访。


  名片

  七家子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人,设有司法所办公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接待室,实现了办公设施“四个一”,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了互通互联;分管辖区10个行政村、1个社区、85个村民小组。10个行政村、1个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村配1名网格员,每个村民小组配1名信息员。

  该司法所先后被昌图县、铁岭市、司法部授予“昌图县先进司法所”“铁岭市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所长访谈

  十年如一日践行“枫桥经验”——访昌图县司法局七家子司法所所长刘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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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春

  “我们从没向往过‘金杯银杯’,我们的工作能获得老百姓的认可就行。这次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殊荣,是对我们全所多年来工作的肯定。”谈到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昌图县司法局七家子司法所所长刘国春这样对记者说。

  刘国春告诉记者,七家子司法所加强“三个建设”,努力打造“三型司法所”,抓内部管理建设,创建规范型司法所;抓司法队伍建设,创建敬业型司法所;抓“平安七家子”建设,创建和谐型司法所。司法所是乡镇政府基层工作的重要部门,肩负着当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刑释人员帮教以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我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在农村多年的摸爬滚打让我体会到群众的不易。作为一个基层司法工作者,我更要将心比心,把每个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刘国春说:“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有案必接,第一时间进行调解,能当天调解绝不拖到第二天,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从2008年11月开始,刘国春在司法一线默默耕耘10多年,他的足迹遍布全镇每个村和社区,成功调解了各类纠纷800余起,用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点睛之笔

  勤字当头 责字在心

  5月21日9时,记者来到七家子司法所时,刘国春正在调解室对昌图县七家子镇杏山村与卧龙村的土地边界问题进行调解。原来杏山村与卧龙村的土地边界不清,两村百姓各不相让,由此发生纠纷。

  调解现场,刘国春详细听了两村当事人分别就土地边界问题的说法,听完双方意见后,他马上拿出了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及村主任听了刘国春的调解方案后,都无异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过后,记者问:“这么快就调解成功了,有什么秘诀吗?”“勤字当头,责字在心。”刘国春说。

  原来,5月17日,刘国春进村入屯走访调研中就已经了解到两村的土地边界不清问题。5月18日,他立即带领所里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实际丈量土地,找出解决方案。

  刘国春告诉记者,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普法宣传、矛盾排查、调解纠纷等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政策法律不通不熟、业务本领不强不硬,不但不能顺利开展工作,更会导致群众对司法工作质疑,甚至会造成事态扩大、矛盾激化。

  刚刚送走了两村村民,七家子镇顺山村村民刘老伯气哄哄地来到了司法所:“土地30年不变,村委会怎么能把我父母的土地收回呢?所长你给评评理。”刘国春请刘老伯先坐下来,又给刘老伯沏了一杯茶。经了解,原来刘老伯的父母都已过世,属于整户消亡情况。为了打消刘老伯心中疑问,刘国春从《土地承包法》讲起,为刘老伯讲解什么叫“整户消亡”,“整户消亡”与土地30年不变两者是不冲突的。经刘国春一遍又一遍说明法律和政策规定,并通过通俗易懂的实例进行详细解答,刘老伯终于放下了偏见,同意交回其父母原有的承包地。

  没有辛苦的付出,就没有幸福的回报。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刘国春不叫苦不叫累,在他手上化解处理的群众纠纷每年都达百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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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春向村民了解情况

  调解那些事儿

  将心比心 春风化雨

  “将心比心,把每个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刘国春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有的群众年纪大,行动不便,刘国春就去他们家里,帮他们答疑解惑、调解纷争;有的村民外出打工白天不在家,刘国春就晚上到其家里进行调解。每年四五月份,刘国春经常是早上6点多开始工作,晚上9点多才回家,回来饭点已过就下碗面对付一下。他心里总认定一个理儿,那就是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不讲理的人占便宜,更不能让邪恶压倒正义。

  昌图县七家子镇敖家村孙某是村里的五保户,曾经和本村的张某非法同居11年。2018年春,两人分居,孙某住进了敬老院,孙某向张某索要自己的承包地,经村里多次调解,张某就是赖着不给。无奈,孙某找到刘国春。刘国春当天就到敖家村,找到张某询问情况,张某说孙某的承包地和自己的承包地分在一个户上,所以不给。刘国春告诉张某:“你现在已经和孙某分手,必须把属于孙某的承包地还给孙某。如果赖着不给,那就涉嫌违法。”

  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其中的利弊关系。最终,张某答应每年给孙某1740元钱的承包费。当刘国春连同敖家村调委会主任把钱送到孙某手里时,孙某眼含热泪连声感谢。

  “来司法所解决的事都不大,但在群众心里是很大的事。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为了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刘国春凭着对工作、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用真情融化坚冰、用行动解开心结,为全镇和谐稳定助力加油。

  2012年4月,七家子镇八里村4组李家父子因为儿子欠父亲3000元钱的土地承包款,父子的矛盾激化,村里几次调解未果,父亲扬言要把儿子打出家门。无奈之下,村里找到刘国春调解这起家庭纠纷。

  “老李要钱天经地义,小李没钱又无可奈何。”在刘国春的劝说下,老李有所让步,答应小李先给1000元钱,等小李的银行贷款下来再补齐余额。可是小李一分钱也拿不出来,看到缓和的氛围又进入僵局,刘国春当即借给小李1000元钱,把这起家庭纠纷平息下来。看着父子握手言和的情景,刘国春心里说不出地高兴。

  正是对工作怀着责任,对群众怀着感情,刘国春经手的无数起纷争都逐一化解,赢得了当地群众交口称赞。

  颁奖词

  家庭事、邻里事、没上法庭的事他们都管——这就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他们凭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默默奉献着,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他们却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辛苦付出勾勒出新农村乡风文明、和谐友好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