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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正能量】一面锦旗背后的担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高鹏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5-24 09:25

康平县法院法官翟迎春以踏实办案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本报讯 日前,康平县人民法院法官翟迎春收到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红色锦旗。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来的,以此表达对翟迎春公正为民的感激之情。

  2017年2月6日18时许,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与同方向正在路边行走的方某刮撞,造成方某受伤。

  经康平县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无责任。方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右颧弓骨折……

  事故发生后,方某两次起诉至康平县法院,第一次诉讼已于2017年经法官调解结案,第二次诉讼的案件承办人就是翟迎春。在审理过程中,经鉴定,方某的双下肢被评定为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

  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家庭,特别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翟迎春不辞辛劳,亲自到方某家中调查,了解方某的护理情况。

  翟迎春酌定护理期限为十年,并根据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判决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一次性赔偿方某评残后护理费9万余元,在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一次性赔偿方某后续医疗费、评残后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36万余元,判决张某一次性赔偿方某评残后护理费29万余元。

  张某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后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二审判决结果的发布,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公正执法,一心为民”,锦旗上的八个字蕴含着沉甸甸的分量,不仅是对翟迎春默默付出的感激之情,更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回应。翟迎春表示,司法为民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诠释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