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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法院报送保险救助结难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军忠 徐斐 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9-03-28 09:48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申请执行人柳某日前将一面绣有“人民公仆、卫士楷模,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以表达对该院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前不久,年近70周岁且系低保户的申请执行人柳某,因人身伤害纠纷一案向普兰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1.4万元。执行法官受案后,将本案列为重点办理的涉民生案件,立即对被执行人林某的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随后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林某,林某均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并与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依法报请对林某采取拘留措施。鉴于林某住处偏僻,且平时家中无人,执行法官决定利用元旦、春节执行的“黄金时间”对林某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12月28日20时许,执行干警一行4人驱车来到林某住处,发现林某家中亮着灯,判断林某应该在家,但敲门后却无人应答。执行干警在表明身份和对林某耐心劝说后,林某却以自己不知道法院判决的事及天黑不安全为由拒绝开门。执行干警经请示院领导,依法强行进入林某家中。

  执行法官根据林某没有固定收入,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有难度的实际情况,劝说其制定还款计划分期履行。但林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认可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明确表示不会履行还款义务。遂对林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当晚便将林某送至大连市拘留所予以关押。执行干警一行人办理完送拘手续返回法院后,已是子夜时分。申请执行人柳某对执行干警的办案作风、奉献精神给予高度赞扬,其表示虽然欠款没有执行到位,但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在本案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决定另辟蹊径,按照上级法院有关做好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的规定,对本案的材料仔细审核后,将申请执行人柳某纳入救助对象上报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经大连中院审核通过,由相关保险公司直接把救助款打入柳某账户,本案顺利执结。

  据悉,该院自实施报送保险救助措施以来,经上级法院审核批准下发救助款9.63万元,执结涉民生执行“骨头案”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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