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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被拘传后履行义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9-03-25 10:47

  本报讯 在举办订婚仪式时,陈某给付彭某彩礼3.2万元,后二人结束恋爱关系,彭某拒绝返回彩礼。经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彭某共计返还1.5万元后“失踪”。近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干警连夜出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经过多番思想教育,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当晚将1.7万元送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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