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某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了两次后,仍欠15650元未给付。承办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当天将剩余的欠款全部付清,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