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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炜:做好基层扫黑除恶的“压舱石”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09-21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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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炜

  “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不仅仅要有繁荣向上的经济环境,还要有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要让老百姓在吃饱穿暖的同时,能安心融洽地生活在这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来得及时,备受瞩目的原因也正是如此,它送来了百姓需要的安全感。”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炜如是说。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伊始,李明炜作为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扫黑办)主任,就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因为从政法工作角度,李明炜对黑恶势力有着不一样的感触。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作为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一个群体,是这个社会发展的‘毒瘤’,所谓沉疴用猛药,我们就是要出重拳、零容忍,形成有力震慑,让百姓真正看到政府作为,相信我们是动真格的。”李明炜谈及扫黑除恶工作掷地有声。

  李明炜认为,想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首要任务就是要把宣传阵地搞起来。于是,在李明炜的牵头下,兴隆台区扫黑办发动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攻势,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目前,兴隆台区共投入宣传工作经费40余万元,入户宣传20万户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50余场,受众人数7万余人次,出动流动宣传车560台次,616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李明炜告诉记者。

  受到区级领导干部包保街道的工作模式启发,由兴隆台区主要领导牵头建立了区级领导包街道、包部门的12个督导工作组,从组织领导、综合整治、线索摸排、协作配合、精准打击等方面,对44家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同时,李明炜还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审定了《兴隆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表》,目的是确保专项督导检查与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跟踪、同频共振。

  然而,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尽管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前期工作成效却并不理想。面对这种境况,李明炜的第一反应就是查缺补漏再进步。“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哪里有漏洞、哪里是无用功,努力之下没有成果,那就是方法、方向有问题。”李明炜告诉大家。

  李明炜先后9次组织纪委、组织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门会议,在听取了各方面工作情况后,他迅速转变了工作方式和方向,将工作做细、做专,按照市里部署,结合区域特点第一时间成立了四个重点领域专项工作组,聚焦了寄递物流、油气管道、石油化工、小额贷款等重点行业领域,并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确保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使专项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李明炜还针对兴隆台区的具体情况,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革,对17个街道680名职业化网格员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并全面纳入网格化管理。

  目前,兴隆台区已经成功打掉了涉黑类犯罪团伙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破获案件8起。其中白某某涉黑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目前正在全力侦办中。

  李明炜对重要案件始终保持着关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盘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案基地,了解案件进展,推进案件侦办,并慰问正在办案的干警。他告诉记者,一线办案干警十分辛苦,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起来极为繁琐,需要耐心、细心和恒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安定、事关人心向背,这是一件去芜存菁、功在千秋的利民行动。我们政法干警就是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才能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只有人民满意了,我们的工作才不是无用功。政法干警同黑恶势力作斗争需要十足的勇气、担当和智慧,这条路还长,布满荆棘,但正是明知山有虎,我们才偏向虎山行。”李明炜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