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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成立督巡办督导扫黑除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绍学 陈光旭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9-20 18:45

  辽宁长安网讯 9月18日,丹东市公安局成立重点工作督察巡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巡办),集中对全市公安机关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常态工作以及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巡察。

  据介绍,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文件, 督巡办将重点聚焦全市公安机关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针对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开展督察、巡察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热点问题开展督察、巡察工作;聚焦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督察、巡察工作;聚焦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督察、巡察工作;聚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负面影响案(事)件开展督察、巡察工作等。

  督巡办开展督察、巡察工作可以通过专项巡察、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相关方式进行。可与被督察、巡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警务督察部门、政工部门联合开展工作,也可以经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和督察长批准责成相关警种部门予以协助配合,对于特殊案(事)件,经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和督察长批准或授权后,督巡办可以独立主侦、主办。

  9月19日起,督巡办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安乱点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进行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