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铁岭首例由监察委移送案开庭审理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8-08-31 09:53

  辽宁长安网讯  8月14日,铁岭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的高某等五人涉嫌贪污一案在铁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高某等五人涉嫌贪污一案由铁岭县监察委员会于今年4月21日移送至铁岭县检察院。案件从受理到分配、流转,再到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核实涉案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召开检察官联系会议等一系列流程,仅在24小时内全部完成。4月22日,铁岭县检察院依法对五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于5月20日向铁岭县法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受理前,铁岭县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小组,案管、批捕、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该案了解案情,并就案件证据、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转换衔接、后续移送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商讨、提出建议,为案件移送和顺利审查起诉奠定了基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与他人相互勾结,套取发展资金数额达90余万元。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铁岭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鉴于该案意义重大,铁岭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及群众数十人受邀观摩了案件庭审。这是铁岭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为迅速打通依法行使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办案协调衔接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