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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法院建立诉调速裁新机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赵宝友 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8-12 12:01

  辽宁长安网讯 为充分发挥立案阶段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化解渠道,7月27日,绥中县人民法院召开大会公布施行《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流程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组建了诉前调解组织、速裁团队。《规定》公布施行以来,仅7月30日就有30个民商事纠纷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会上,绥中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立勇对《规定》制定的背景条件、重要意义进行了明确,对诉前调解成功或调解不成案件的处理和速裁等重要条款逐条进行解读,即立案一庭对符合立案条件且适宜调解的“家事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14类民商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前提下,进入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绥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就贯彻执行《规定》强调了三点意见,即推进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速裁是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有效举措,必须强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升;诉前调解组织、速裁团队要充分发挥调处矛盾“前沿阵地”的作用,切实让更多简单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进入调解、审判“快车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坚持导向,强化责任,打造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队伍,对怠工、惰工,出工不出力的人员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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