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30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突击搜查行动,为一起“执行难”案件打开了新局面。
执行干警们突击搜查
2017年12月,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发生租赁合同纠纷,由于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中,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查明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初步判断仍具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随后,执行法官们决定对被执行人住所地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执行法官们发现了供货合同
在搜查行动开始前,执行法官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所在地乱成一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安抚现场工作人员,对不听劝阻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监控该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以免其通过网络转账。执行法官与同行的东洲区法院财务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专攻纸质合同,一路直击账目现金。经过搜查清点,共发现现金8000余元、供货合同2份,为下一步执行打开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