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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执行化解多年积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周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8-03 11:33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申请执行人金某某从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20000元支票,这一桩历时近11年的执行案子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01年11月15日,申请人金某某借给被执行人路某、李某烈35000元并约定利息和半年的借期,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如约偿还。本案案情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3年时间,终于尘埃落定。

  从2007年12月17日苏家屯区法院执行局对该案立案强制执行至今,春去冬来,历经5位执行法官,历时10年未有进展。每一位经办法官都竭尽全力,查人找物,但李某烈因刑事犯罪被收押丧失偿还能力,路某也如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申请人金某某汉语水平有限,交流不顺畅,导致对法院有误解,其风雨无阻地每天到法院催促,经常做出过激行为。每一位经办法官都耐心地做解释工作,即便因种种原因不再承办此案,也时刻关注此案的进展。执行局局长赵素娟多次明确,一定要迎难而上,下定决心,坚决啃掉这块“硬骨头”。

  今年1月初,本案因原办案法官的工作调动而交接到执行四中队,执行长赵之泽带领执行员郎言国、刘美宏多次研究此案,寻找执行线索,从房产方向寻找突破口。经年累月,被执行人路某放松警惕,购买了一处房产,赵之泽带领工作人员预查封了路某刚刚备案登记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并顺藤摸瓜找出路某偿还房屋贷款的账户,予以查封,因路某已届退休年龄,执行法官们又顺利查封了其养老保险账户。多管齐下,路某终于被迫主动来到法院。路某先是态度蛮横,表示其不认识申请执行人,并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经过释法说理,路某又开始打苦情牌,诉苦其本人已身患癌症,家有90岁高龄父亲亟待赡养,无力承担因延迟支付而高达8万余元的总债务。历经3个月5次调解,双方互相谅解,达成一次性给付5万元的最终方案。7月10日,路某一次性给付现金3万元,日前金某某又顺利领到2万元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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