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预算指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指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 、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调查研究、分析全省社会稳定的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对策,组织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影响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形势,及时反映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探讨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省委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2.辽宁省法学会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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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53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35.7万元;
(二)支出预算453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75.9万元;
2.项目支出2859.8万元。
在支出预算4535.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14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4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167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140万元,其中服务14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8.4万元,比2017年增加7.1万元,增长1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7.3万元,比2017年增加7.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为2018年安排一次一人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为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6.4万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2859.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