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6日,沈阳市各区县(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代院长)均作法院五年总体工作报告。经人大代表分组讨论审议后,各基层法院工作报告均获得全票或高票通过。
据悉,各基层院的工作报告凸显出各自的工作亮点:如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搭建诉调对接平台,五年以来调解、和解、协调案件17000余件,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示范法院”“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等执法办案场所的信息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智能化的服务;作为我省唯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国示范法院的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全员参与、全流程覆盖、全领域联动、全社会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则先后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国家赔偿案件问责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建立了对造成国家赔偿的法官予以经济追偿和问责制度,切实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新民市人民法院在被选为“全国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