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开展在刑意识教育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5-08-19 10:03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看守所、相关街道等,并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指导,组织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看守所,开展一场直击心灵的“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一堵高墙,直击社矫对象内心。活动开始,社区矫正对象在政法干警的带领下按照相关规定参观看守所监区外围。监区的封闭与肃穆,墙内墙外截然不同的氛围,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矫正机会,严格自律、遵守规定、服从管理。

  视听冲击,感悟“自由”之珍贵。活动现场,社矫对象收看了专题教育片,当看到在押人员对犯罪的忏悔与对新生活的向往,更加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公安民警又详细讲解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伤害,以“身边事”提醒社矫对象“自由不可挥霍,法律不容触犯”。

  以案释法,强化社矫在刑意识。“社区矫正不是‘无刑’,而是在社会监督下的‘在刑’改造。”检察官结合办理典型社区矫正监督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在刑意识的内涵,如明确身份,严格遵守报到、请销假等各项规定,并通过“违规案例+法律后果”的方式,逐项说明社区矫正期间的禁止性规定。

  活动结束后,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警示教育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深刻,对社矫对象增强法治观念非常有作用,希望检察院继续创新工作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矫心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