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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子法庭:百姓信服的“暖心法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任默雯 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7-12-08 07:23

一杯水传递温暖
 
  作为派出法庭,凌海市人民法院新庄子法庭每天接待的当事人多是辖区五个乡镇内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群众。这些农村当事人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情绪易于激动,比起法律条款、诉讼规范,他们更信奉的是乡规民约、风俗习惯。
 
  为此,新庄子法庭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先递上一杯白水,既可以安抚当事人紧张激动的情绪,又可以在关怀中拉近彼此距离,使当事人消除敌对心理,卸下心防。“简单一杯白水,平淡无奇,朴实无华,可有时它所传递的力量如此温暖人心,它所带来的效果又是那样震撼人心。”新庄子法庭庭长崔强对记者说,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聆听,不厌其烦地释法,就会使当事人内心深处感受到一份尊重,从内心接纳法庭的工作,相信法庭的公正处理,相信法官的公平专业。在调解时能够主动积极配合,就算在开庭审理后得到了于己不利的判决结果,也能够安然接受、心悦诚服。
 
  在原告徐某诉被告王某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情绪都十分激动。王某一进到法庭便大声吵嚷,另一边徐某也是红了眼眶。承办法官崔强见状将两位当事人安排到两个房间分别进行调解。
 
  崔强为哽咽着的徐某递上一杯水,待她放松了情绪后,对法官倾吐了婚后二十多年生活的不易和艰辛,以及对被告王某的不满和指责。崔强感受到了原告多年的委屈愤懑,也发现了她对这段婚姻关系其实还有留恋不舍。接下来他在与王某的沟通中发现其大男子主义,平时对妻子的关心照顾不够,夫妻二人因沟通少导致误会很多。通过耐心倾听二人长时间的陈述,崔强结合自身为他们讲述了婚姻家庭的责任,通过悉心调解,夫妻终于打开了心结,消除了误解,案件得以撤诉结案。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孩子的父亲作为原告要求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庭前调解时孩子的父亲与奶奶一同前来,孩子奶奶已经80岁高龄。法庭陪审员申丽伟见状忙搀扶老人坐下,为老人递上一杯温水。老人喝着水打开了话匣子。原来是孩子奶奶想孩子心切,很想与孙女共同生活。而因孩子母亲与奶奶之前矛盾重重,曾阻挠过老人看望孩子,故老人气急之下勒令儿子诉至法院。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法庭到孩子就读的小学实地考察了学校的教学水平,找到其班主任李老师询问了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并对其现住地左邻右舍进行了走访。通过大量调查,法庭发现孩子现在生活愉快,学习成绩较为优秀。综合考虑孩子为8岁女童,由母亲照顾生活更为便宜,而孩子父亲工作繁忙,确实无暇照顾孩子,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其身心健康发展,故法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宣判时,孩子奶奶又来到了法庭,承办法官侯禹为其讲解了判决的缘由,老人握着侯禹的手说:“大娘人虽老了但是不糊涂,法院也是为咱孩子好,我信你们,这结果我服。”
 
  同时,法庭也对孩子母亲侵犯了原告法定探视权、阻挠老人看望孩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孩子母亲当场表示配合孩子父亲及奶奶看望孩子。至此,该案获得圆满的解决。
 
  务实细致的亲民作风使新庄子法庭工作硕果累累,截至11月底,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8.66%,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获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圆满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