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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试点地区将试行“先证后核”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7-10-18 10:23
  本报讯 记者张乐悦报道 近日,记者从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向质检总局申请到9项政策支持,其中首先落地实施的是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
 
  从10月1日起在沈阳、大连、营口三市及辽宁自贸区对除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外的17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
 
  从“先核后证”到“先证后核”,企业从改革中直接获得红利。改革前,企业拿到生产许可证需要75个工作日,最快也要30天。改革后,简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取证材料简化为一单(申请单)、一书(承诺书)、一照(营业执照)、一报告(企业自主提交检验报告)4种材料,审批合格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发证。发证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从原来的6部分50个条款简化到只核查企业的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在自贸区试行“一企一证”。即由“一企多证”调整为“一企一证”。企业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可领到一张包括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即由“一企多证”调整为“一企一证”。
 
  此外,若企业在上一个发证周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质量违法行为,自觉履行质量承诺,未发生质量失信行为,可以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
 
  实行简化审批程序之后,质监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企业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增加抽查的品种和频次。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置现场审查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要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对于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的,后置现场审查结论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质监部门将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