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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高地上迎接新一轮朝阳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石健 孙程超 董楠 黄硕 | 发布时间: 2017-10-13 06:56
  朝阳是“喜迎十九大·平安辽宁行”采访活动的最后一站。走进这座积淀了岁月的辽西历史文化名城,采访团深刻地感受到,如今的朝阳,正站在高起点上强力构筑着平安。平安的秘诀,全在潜移默化、日积月累之中。
 
  “近年来,朝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社会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朝阳市委政法委实施‘五大工程’,实现社会治理水平的‘五个新提升’。”谈到创新社会治理,朝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部振荣如是说。与其说“五大工程”是个概念,不如说它是一项民心工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在前面,更要做在前面。
 
  放眼朝阳,网格化服务管理让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很安心。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设有综治中心,开展网格化服务,实现了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目前,共划分基础网格6743个,配备网格员11474名。通过网格员和服务团队为民代办事项11798件,发现和消除隐患1549处,防止盗窃案件600件,搜集信息110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848件,有力维护了全市的平安稳定。对于年初省委政法委开展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朝阳已经以自己的方式先试先行,打足提前量。
 
  多方联动,是朝阳平安站在高起点的力量之基。
 
  在朝阳,有这样一项特殊的警情制度,被称之为“警调衔接”制度,朝阳市公安局分别实施了派驻制和移送制。派驻制就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聘用调解员,在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对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一般性非警务类矛盾纠纷,公安机关直接告知当事人到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移送制就是对疑难复杂治安案件、适用刑事和解案件,民警应当做好劝解工作,在事态平息、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移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两种制度好比一法一理,全方位实现警情畅达。
 
  朝阳对平安建设一直都是高标准、严要求,致力成为平安建设的标杆地区。
 
  说起标杆,不得不说这样一个人。从警33年的他,头发已经花白,前不久,他刚刚被授予“全国公安百佳刑警”荣誉称号,他就是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耿作明。在朝阳政法系统,勤廉兼优,已经是大家学习的标准,而耿作明就是践行这个标准的榜样之一。如果说朝阳市的平安建设站在高起点,那么绝对离不开这些榜样的力量。
 
  今年以来,朝阳市委政法委狠抓队伍建设,从“五观”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追求,不断增强干警的个人修养,塑造健康人格,提升自我净化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到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朝阳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并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面监督“十条禁令”落实,对无视纪律规定的干警,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切实发挥了严明纪律、整饬队伍、塑造形象的作用。
 
  传承与守望,是朝阳人的使命与责任。构筑平安,是政法人的不懈追求。作为平安的守护神,朝阳政法人正朝着更加高远的目标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