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未来一年,北京、上海、浙江等8省市的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将做到“每一个案件都有律师辩护”。
辩护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多年来,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始终不高。有公开数据显示,这一比率只有30%左右,个别省份甚至低于12%,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
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从不断披露出的办案细节中不难发现,在很多案件最初的办理过程中,辩护律师都对关键证据提出过质疑,有些还进行过无罪辩护,如果当时这些辩护意见能得到应有重视,这些冤假错案很有可能不会出现。
笔者注意到,为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落实,该办法规定了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同时对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也作出很多细化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可能遭遇波折。
比如案多人少和经费的问题。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与之相对应的数字是,目前我国约有34万注册律师,其中刑事律师为5.2万多人。在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开后,如何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如何保证刑辩律师在付出巨大时间成本和精力投入后,能得到合理的回报,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现实的难题。
但不管怎样,该办法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推动将刑事辩护全覆盖引入纵深,对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也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