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等情况,聘请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法官与律师互相监督、互相支持,最终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9月18日,代理申诉律师楚艳秋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申诉人了解案件情况
9月19日,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信访大厅的“社会第三方矛盾化解工作室”门口,透过门窗,记者看见两名男子在激烈地争辩着什么,一名梳着干练短发的女子坐在对面,虽然两名男子时而拍桌子、瞪眼睛,可对面的女子依旧耐心倾听,柔声劝解。铁岭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张舒煜告诉记者,这是铁岭中院于2015年就着手建立的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在全省是首创。
张舒煜说:“每周二都有律师驻法院值班,协助法院做好来访接待和分流工作,坐在里面正在进行调解的女律师是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楚艳秋,她是法院第一批驻点律师。”
记者了解到,铁岭地区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不大,但息访难度不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全国法院信访改革提出“推行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制度”,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提出“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新型关系”。这些顶层设计,让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敏锐地意识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靠法院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只有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特别是律师精通法律、熟悉司法实践、当事人信任等优势,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诉求、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才是长久之策。
于是,2015年10月,铁岭中院建立了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制度,从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21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就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中律师地位如何体现、如何具体处理案件等进行了研究和探讨。2016年8月,铁岭中院又建立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优选16家律师事务所和50名律师组成“律师代理申诉信息库”,每周二驻铁岭中院信访大厅值班,义务承担法律咨询、教育疏导和申诉代理工作。
同时,铁岭中院还在信访大厅设立“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室”“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室”“答疑疏导室”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窗口,配备了办公设备,提供律师服务保障,开通“绿色通道”,为驻点律师的接待、咨询、阅卷、了解案情等活动提供便利。
昌图县居民宁某因离婚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等问题多次告状,送达程序存在瑕疵但离婚问题已无法再审。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律师孙冬雨为宁某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她对离婚损失包括对方重婚问题、子女抚育问题、生活扶助等问题,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解决,宁某采纳了律师的建议,法院通过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解决了实际困难。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铁岭中院将几类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均列入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案件行列中。
近两年来,律师驻院值班30次,接待来访群众165人次,解答涉法涉诉问题64件,为信访人代理申诉和信访案件11件,初访案件经律师接待后息访率为49%。
采访最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岩对记者说:“当今的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时代。人民法院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和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工作,有了‘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加入,就会为铁岭市法治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