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是辽阳市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的一剂良药,就是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并且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以此引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走上多元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9月1日,辽阳县委书记王忠学(左四)参加甜水满族乡“人民调解日”活动
9月1日,在辽阳县甜水满族乡的乡政府会议室里,一名村民在多媒体显示屏前,一边比划一边诉说自己的不满,而他倾诉的对象正是辽阳县委书记王忠学。
这一天是辽阳县9月份的“人民调解日”,以王忠学为首的县、乡调解评议团要就一起林地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评议团成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经过和纠纷内容后,经过专业的评议和耐心的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意向,并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从今年1月起,辽阳县把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五确定为全县“人民调解日”。每到这一天,县级领导、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法律工作者以及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若干个县、乡两级调解评议团,同时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辽阳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为治告诉记者:“把全县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到百姓的家门口去做调解工作,大部分矛盾都能解开,遇到疑难矛盾就多调解几次,总有化干戈为玉帛的时候。”
“人民调解日”活动最早起始于2014年6月,辽阳市文圣区率先垂范。当时的文圣区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邻里矛盾、环境污染等都成为百姓告状、打官司的“导火索”。
据统计,文圣区自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以来,全区民商事立案率在辽阳全市增幅最小。
什么样的矛盾纠纷才能拿到“人民调解日”来调解呢?
辽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孙鹏说:“老大难问题、地区突出矛盾、涉及百姓多的矛盾,都是‘人民调解日’的首选。”
9月12日,记者在辽阳县综治中心里翻看着“人民调解日”活动的工作纪实。刘为治拿出第5期“人民调解日”活动中的工作纪实,给记者讲起调解评议团是如何“挑选”调解员的。
这起矛盾纠纷是一名农村妇女因村里新开的作业道离自家院墙太近而大闹起来,县综治委了解情况后,特意安排两名女调解员到该调解评议团。
原来,该名妇女是村里的外来户,新开作业道从自家墙外经过,让她感觉自己被“欺负”了。在调解过程中,两名女调解员提出新开作业道会离她家院墙80厘米的和解方案,然而她并不同意,随后,女调解员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并一点点以“送人情”的方式让步,最后承诺新开作业道距离院墙1.5米,该妇女高兴地点头同意了。
刘为治告诉记者:“其实早在调解评议团制定调解方案时,就已经做出了距离1.5米的决定,但是两名女调解员都表示,这名妇女一定会‘讨价还价’,所以不能一下子透露出底线,要循序渐进地让妇女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她才能欣然接受。”
让调解人员与百姓脸对脸、面对面,针对矛盾的焦点进行“说法”“评理”“解扣”“顺气”,再运用教育、疏导、释法、协商等技巧,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明辨是非曲直、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解决矛盾。这是“人民调解日”活动这一味良药百试百灵的秘籍所在。
3年来,“人民调解日”活动已经成为了辽阳市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品牌,通过搭建调解平台、组建专业调解员队伍,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