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温度”的审判化解“家务事”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与全国其他117家基层法院一起,沈北新区法院踏上了探索之路。改革推进一年以来,沈北新区法院家事法庭已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数达692件,调解237件,成功挽救“濒死”婚姻82个。
■家事法庭庭长苏芳说:“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亲情伦理关系自然对整个社会的大局稳定有着深刻的影响。温馨的家事法庭环境,有助于缓和双方当事人紧张的气氛,让人感受到的是有温度的法律,而不再是冷冰冰的审判。”
核心提示
2017年9月中旬,沈北新区法院家事法庭法官刘丽又收到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巧断婚姻家务事,赢得百姓一片心”……自去年5月,沈北新区法院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的全国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后,像这样的锦旗,家事法庭收了一个又一个。
一年来,沈北新区法院将家事审判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审理规程解机制难题、联动多部门化解家事纠纷、创新“绿色通道”打击家暴、以情感弥合理念审理案件,大胆探索出了一条特色之路。

温馨的家事法庭
妻子、丈夫席替代原、被告席
“情感是家庭稳定的黏合剂,家事审判过程同时是一个对问题家庭和家庭成员的情感治愈过程。”苏芳在采访中谈到,家事法庭对当事人的保护要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
2016年8月,孙宁(化名)到法院起诉要与丈夫曹明军(化名)离婚。开庭时,主审法官臧丽发现,孙宁虽然坚持要求离婚,但一直不正面陈述两人之间存在的问题,曹明军除了反复陈述“不想离婚”外,并没有更多的表达,且回答问题时态度犹豫躲闪。
“有些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面对面不乏口出恶言、剑拔弩张,基本上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程度比较严重。但这起案件的两个当事人却不是,我当时就察觉到,这个案子另有隐情,这个隐情如果处理好了,很可能对两个人的情感是一种弥合。”臧丽说,她马上邀请驻院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对两人分别进行心理疏导,“通过疏导我们了解到,曹明军性格内向不善表达,两个人出现矛盾之后常常沟通不了,曹明军的选择就是摔门而去,时间长了,孙宁心中的积怨就深了。”当两个人再次回到法庭时,面对孙宁的指责和埋怨,曹明军深吸一口气,起身半跪在孙宁面前,拿出了一把家门钥匙放在孙宁手中,“无论我俩是不是真的离婚了,我希望你能收下这把钥匙,我家里一直都会给你保留一个位置。”曹明军的真情表述让孙宁瞬间泪奔……“最后的结果呢?”记者追问,“涛声依旧了呗!两个人撤诉了,和好如初了。”臧丽幽默地说道。
记者在沈北新区法院家事法庭内看到,虽然同样是审判庭,但这里没有冰冷的原、被告席,取而代之的是妻子、丈夫等家庭成员席。室内摆放了暖色调的沙发、茶几、绿色植物,类似“人是漂泊的船,家是温暖的岸”字样的壁画随处可见。此外,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家事法庭内还设置了儿童观察中心,通过安装摄像传输设备,法官与未成年子女谈话时,父母可同步视听,了解子女内心真实的想法和心理状况。——这些都是沈北新区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中的新举措。“家事纠纷具有鲜明的血缘、亲情特点,所以更需要温馨的氛围来缓解当事人双方之间紧张、对立的情绪。一个家庭的破碎,最受伤害的非孩子莫属。通过对孩子真实意思的了解,也有助于判断孩子由谁来抚养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苏芳说。
记者了解到,沈北新区法院家事法庭专门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十几种家事纠纷,设立至今已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927件。其中离婚案件687件,包括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48件,抚养费纠纷案件46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22件、继承类案件87件、赡养类案件28件,探望权或同居关系等案件9件。
解决纠纷多元化
“家事纠纷比较复杂,许多纠纷很难作出是非分明的判断,需要多角度、多层面、多维度进行化解,因此,多元调处、联动化解成为试点法院的共识。”苏芳认为。
在沈北新区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沈北法院联合各综治单位建立家事案件多元化解组织机制,成立家事案件多元化解机制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创建家事案件立案和化解机制的建议》,妇联、检察、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局、工会、团委等各部门合力解决家事纠纷尤其是妇女维权问题:建立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队伍,抽调各街道和社区妇联干部为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对辖区内的家事纠纷及时采取情况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等。
2016年3月,沈阳市妇女联合会接到一起沈北新区居民的家暴投诉后,马上通过区妇女联合会找到沈北新区法院,“双方都三十岁出头,结婚3年有一个3岁的孩子,经常吵架。这次争吵中女方砸了暖瓶,男方拽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出门外。女方报警了,并认为感情破裂想离婚,女方通过‘绿色通道’起诉立案,最终二人调解解除婚姻关系。”苏芳介绍说。
为了更好地“试水”改革之路,制度的建立必不可少。沈北新区法院专门制定了《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规程》,探索建立了一套集治疗、矫正、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记者注意到,在沈北新区法院审理的687件离婚案件中,男方起诉211件,女方起诉476件,女方起诉是男方起诉的二倍。“究其原因有两点,一个是现如今的国情下,婚后的成年男性还处在‘婴儿心态’的比较多,他们不懂得经营家庭,处理亲密关系。另一个就是男女双方的性格都有原生家庭的影子,如果原生家庭夫妻感情不和、矛盾突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子女的婚姻。”常驻沈北新区法院的婚姻心理咨询师张吉秋给出了专业的解析。
苏芳介绍说,每一个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后,家事调查员、法官、心理咨询师将调解贯穿整个审判程序始终。在一件件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程序中,心理咨询师循循善诱、层层疏导,最终使一个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回正轨。
“我们家事法庭现在有法官4人,是一支‘娘子军’,改革刚进行两三个月,我们就意识到‘术业必须有专攻’。去年11月,两名法官先行学习心理学,今年6月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都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剩下两名法官也在努力呢!”
对家暴主动出击
家暴被喻为“最亲密的伤害”。由于不懂法律,缺少维权知识,加上“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有的受害者长期遭遇家庭暴力却没有意识到权利受到侵犯。
“今年8月底,我审理的一个案件,夫妻双方都已经50多岁了。原告(女方)已经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了,被告也承认长期家暴。”苏芳说,原告在庭上表示,30年来自己的丈夫多次动手暴力殴打,经济上也严格控制,对她造成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虐待。被打后她躲回娘家过,也报过警,但是至今被告也没有一点悔改。“被告别的都不认,只承认了家暴,我们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对家暴是‘零容忍’的!”苏芳说,当天她就判决二人离婚,婚后财产平等分割。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北新区法院家事法庭“主动出击”,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成立了防治家暴“绿色通道”和维权热线。接到家暴事件投诉后,由家事调查员开展调查走访,如果是夫妻之间的小矛盾,进行劝解,帮助夫妻和好。如果确实存在家暴情况,帮助受害人第一时间报警,对伤情进行鉴定,及时固定证据。同时,法院还为受害人联系法律援助律师,连线法院家事审判“绿色通道”,帮助受害人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使受害人能及时维权,遏制家暴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除此之外,家事法庭还围绕“女性朋友要学会保护自己、抵制家庭暴力”经常进社区、村庄普法。
离婚“冷静期”有待深入探索
针对冲动型离婚不断增多以及危机婚姻调解离婚易、调解和好难的现状,沈北新区法院积极探索设置“冷静期”,每一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夫妻,都会在立案时收到一份“冷静期通知单”。
这几天,苏芳又签发了一份“冷静期通知单”,今年以来,家事法庭已经发出了几十份这样的通知单。
这样的情节反复上演,“剧情”却各不相同。“曾经有一个案子,我发出通知单之后不久,两口子就过来撤诉了,我当时心里挺高兴,合计‘冷静期’起到了效果,没想到两个人已经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了。”苏芳告诉记者,虽然“冷静期”制度体现出对被告过错的纠正过程以及对原告的人性关怀,但适用“冷静期”制度的前提是,双方必须自愿。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召开的婚姻实务法论坛上,不少家事法官也对“冷静期”制度提出了他们的困惑。例如,由于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在具体案件中只能征求当事人意见导致推进效果并不理想;“冷静期”的设置是否违反法定审限的规定等。“就我们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很明显,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法律的支持。我想,婚姻‘冷静期’制度的时间、适用范围等还需要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苏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