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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公平的好法官——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王凤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7-09-12 09:47

王凤贺
 
  在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有一位公认的办案能手。2014年至2016年,他分别以审结案件424件、463件、517件位居全院审结案件数量之首,并在全市名列前茅,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因此,他多次被该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2016年11月他又被朝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他,就是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王凤贺。
 
  1982年出生的王凤贺是一个肯吃苦、能受累的法官,对工作认真负责是他在繁重审判工作中一直坚守的原则。
 
  当前,送达难已经成为法官们在繁重审判工作中的一大难题。面对这项难题,王凤贺经常牺牲个人时间,在下班后自己开着车带领书记员到被告所居住或工作的地点寻找当事人,及时向被告传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使很多案件得到了及时审结。
 
  去年5月,王凤贺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时,被告东躲西藏,如按照法律规定虽然可将公告送达,但却需要花费大半年时间。为此,王凤贺连续数日来到被告家,终于将公告送到了被告手中。
 
  办案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是王凤贺同事们对他的评价。“作为一名法官,我决不允许因为自己的疏失,造成工作的差错遗漏。”为避免出现错误,每当判决书起草完,王凤贺都会自己先校对两遍,然后让书记员校对一遍,最后自己再校对一遍。
 
  在审判工作中,王凤贺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使案件当事人和解结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正是因此,在他审结的全部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0%以上。
 
  有人说,对金钱的取舍态度和在大是大非面前的人情处理态度,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熟悉王凤贺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两年没和他说话的亲戚,原因就是王凤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疏通关系。对此,他这样对记者说:“如果不能做到公平正义、一视同仁,我就不配当一名法官!”
 
  10年来,王凤贺始终恪守着身外之财不取和不为说情所动的信念,并时刻牢记“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他也成为了群众心中公平正义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