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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法院破解执行难招式“穿珠成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高璇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7-09-08 07:23
  针对长期以来部分“老赖”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执行难的现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多管齐下,以主动执行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着力点,以规范执行管理为突破口,“全院一盘棋,共同破解执行难”,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016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330件,新收11308件,执结8356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5.5亿元。
 

“老赖”落网
 
  招式一:全城拉网式打击“老赖”
 
  张某是沈阳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6月2日沈河区法院开展的全城拉网式打击“老赖”行动中落网。
 
  张某夫妻向朋友借款十几万元,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后来生意不好,欠款一赖就是好几年。2016年,二人想乘飞机去北京,结果买不了票,经打听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虽活动受限,二人还是想能拖就拖,结果在沈河区法院的专项行动中落网,不能继续赖下去了。
 
  张某落网后说:“我以前觉得欠别人的钱对自己的生活、生意没啥影响,现在看来不行了,法院是真抓啊!以后得靠诚信做生意了。”
 
  沈河区法院建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长效机制,通过“金雕查控网”和“最高法院查控网”等网络平台,及时查控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集中力量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以来,该法院相继开展了强制执行“百日会战”、腾房专项行动、正月集中打“老赖”等活动,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凌晨出击、突击搜查等超常手段,查封、冻结、扣押“老赖”的财产。仅今年大型集中行动就有5次。重大案件院领导亲自赴现场指挥,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
 
  同时,院内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扩充执行人员,增加执行车辆,用足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手段,对“老赖”进行钳制,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招式二:跨省与交警部门联动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高速警察支队通过拖车将一辆豪华宝马轿车与沈河区法院进行交接,这辆轿车将在该院进入拍卖程序。
 
  原来,该车辆的登记车主李某、于某系夫妻,二人从银行贷款70万元购买了一辆豪华宝马轿车,但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但因二人名下并无存款,法院将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执行法官刘冰菲到车管所查封了车辆档案。但夫妻俩早已将该车秘密顶账给他人,车辆也被转移,车辆的实际占有人伪造了行驶证。
 
  就在8月末,自以为事办得天衣无缝的驾驶人开着这辆车经由高速公路从天津开往河南时,被开封高速交警查验出行驶证系伪造,当场扣下该车辆。通过查询该车辆档案,发现已被沈河区法院查封,于是开封交警迅速与沈河区法院取得联系,刘冰菲法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开封市交通警察支队,对该车进行扣押,办理了交接手续。
 
  这是该院首例跨省与交警部门联动查处车辆。
 
  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吕文辉告诉记者,在执行环节,多部门联动、跨域协作是顺利执行的关键。根据联动机制,由交警路面执勤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扣押已实施“档案查控”的车辆,及时通知执行法官到现场查封,使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档案查封”升级为“实体扣押”,顺利实现与法院执行程序的“对接”。既有利于节省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又能够调动社会力量,迅速找到被执行财产,挤压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陆续与公安、海关、房产、银行、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老赖”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以及出境等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借助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执行难。同时通过媒体、网络曝光“老赖”案件,在省、市电视台播出专题栏目20余期,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0余条,向社会群众普及法律的同时,营造了惩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
 
  招式三:网络拍卖实现价值最大化
 
  8月11日,沈河区法院在沈阳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辅助下,拍卖了标的物——沈河区魁星路1-1号楼某处房屋,评估价为145万余元,起拍价为102万余元,成交价为130万余元,溢价金额达到28.2万元。
 
  8月27日,沈河区法院拍卖标的物——沈河区文艺路19-3号某处房屋,评估价为205万余元,起拍价为185万余元,成交价为216万余元,溢价金额达到31.5万元。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鼓励优先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执行财产。记者了解到,该院从2013年开始,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促进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财产变现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其中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最重要途径之一。我们最早是联合产权中心平台,2015年后,先后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开展司法拍卖工作。”吕文辉局长说,以上述两个司法拍卖事件为例,可以看出网络司法拍卖具有竞拍便捷、无地域限制、溢价率高等优势,不仅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也为竞买人节约了成本,对推动解决执行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10月,我们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研发了新案款管理系统,为每个被执行人开设专属的缴款账号,被执行人所缴款项可以适时、安全到达法院专户。”吕文辉介绍称,这项“技术改革”实现了执行款、案件、交款当事人逐一对应,由原来所有案款归入同一账号的粗放式管理变为“一案一账号”的精细化管理。实行的案款支付移动端审核和网上审批,全程留痕,全程公开,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程序规范安全,到账实时提醒,使案件支付周期大大缩短,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案多人少,工作辛苦忙碌,加班加点,但每每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脸,执行法官们都深感欣慰。“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够顺利执结,每一个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都能实现。”多位执行法官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