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对于幼儿园实行小学化管理、布置家庭作业和购买教辅材料等情况,将处一万元罚款。
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并非辽宁的创新举措。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曾下发通知,严禁各地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多年来,相同的禁令从中央到地方轮番下发,甚至被写进地方立法,但现实却始终“骨感”。究其原因,根儿并不在幼儿园,而是家长焦虑心态以及缺乏无缝隙、零起点幼小衔接方式造成的。
近年来,应试教育压力不断前移,导致家长们普遍焦虑,生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不断“抢跑”。另外,很多小学的一年级不能真正做到零起点教学也是幼儿园小学化难以杜绝的原因之一。有的老师上课时对教学内容“一带而过”,有的老师在家长群里说一句“班里很多孩子都会10以内加减法,不会的抓紧补补吧”,就会像蝴蝶扇动翅膀,在家长群体中泛起波澜。
因此,禁小学化被写进地方立法固然值得称赞,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纸面走向行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营造公平教育环境等。只有这些工作也都做到位,禁小学化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