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个别文书内容填写不全面;笔录中讯问人签字与实际办案人不符;文书有错别字和疏漏;风险评估不到位……”
近日,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的会议室,案管部门向参会人员报告了2017年上半年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依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7月份最新下发的评查标准,客观细致地指出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个案减分情况。参会的办案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认真听取评查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向与会委员作出说明,并研究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据悉,这是该院召开的首次特别监督委员会会议。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有效整合资源、遵循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监管水平。今年4月,该院研究制定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特别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特别监督委员会在院党组领导下,行使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的监督权,包括听取案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流程监控情况和内部监督情况的汇报;听取纪检部门对办案工作中执行纪律、制度情况的汇报;研究办案中存在的较为集中、突出、疑难问题,制定监督整改意见和监督重点等。特别监督委员会形成的监督意见和监督重点,由案管部门以《案件监督问题通知书》或《案件监督问题通报》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在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情况。
通过这一制度,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创设了对检察权监督制约的“第二道防线”,为确保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地生根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