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案件庭审搬上讲台,将“公堂”变为“课堂”。一场“全景式”的真实庭审,一次鲜活生动的法治教育。
9月5日,渤海大学内模拟法庭气氛庄重,国徽之下,一场特殊的刑事案件正在公开审理——这是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更特殊的是,它是新司法解释出台后,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首例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理的案件,由古塔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华审理,在场学子“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夏某某的犯罪轨迹一点点清晰起来。受上游诈骗分子指使,他先在河北某高速口接了辆无牌照车,又跟另一名取现人员会合,两人全程戴着口罩掩人耳目,跨省行驶到锦州市,收下被害人被骗的20万元,转手就交给了上线。忙活一场,两人各分得了1000元报酬,可这“快钱”背后,藏着的是法律的严惩——法院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千元。
8月26日刚施行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成了关键量刑依据。法庭围绕被告人的主观明知、行为手段、资金性质等关键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公诉人则一份份出示证据,把整个犯罪过程捋得明明白白,让在场的大学生们看得真切、听得入心。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
庭审结束后,李华围绕该案,以“拒绝成为诈骗链条的‘一环’”为题给同学们上了开学反诈第一课。
“在法信平台以‘电信网络诈骗’为关键词检索,结果显示该类案件中,30周岁以下犯罪人员占比达80.31%。可以说现在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盯’向大学生,不少同学法律意识淡薄,又想赚‘轻松钱’,很容易被骗子盯上,成了‘取现人’‘卡农’‘车手’,稀里糊涂就成了诈骗链条的一环……”李华结合真实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揭露诈骗分子的各种作案手法,并通过现场还原诈骗分子与受害者的对话场景、转账流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诈骗的隐蔽性与危害性,同时从法律角度提醒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忌因小利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远离“工具人”陷阱。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近距离旁听庭审的经历令人印象深刻,不仅深化了对法治精神的理解,更在心中埋下了尊崇法律、践行法治的种子。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