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和决胜之年。即日起,本报推出《正在执行》栏目,旨在展示沈阳地区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效和生动实践,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引导社会公众客观、正确地认识执行难。
本栏目每两周推出一期,或刊登执行动态,或有针对性地选取执行典型案例,或宣传执行中的“沈阳经验”,或讲述执行过程中的故事……让群众了解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进程,了解执行背后的故事,持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回款
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2016年以来,新民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外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机制,陆续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正月执行”“涉金融案件集中清理”“执行攻坚会战”等专项行动,强化执行措施的同时,巧解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检法联动
“耍赖到底”不好使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新民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拒执案件,被告人吴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记者从新民市法院了解到该案的原委:吴某向郎某赊购化肥后拒不付款,2016年3月,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吴某应给付郎某所欠全部本金和利息,并要求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拿到一纸判决后,郎某本以为欠了4年的钱终于有了着落,可没想到吴某“耍赖”到底。
2016年7月,郎某无奈之下向新民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多渠道责令被执行人吴某履行义务,但吴某却一直避而不见。当执行法官了解到吴某在通辽市库伦旗承包了10公顷地种植西瓜后,立即奔赴150千米外的通辽市库伦旗,将吴某种植的10公顷(价值将近70万元)西瓜查封,并告知其出售西瓜后必须把欠款送至法院。吴某也态度“诚恳”地承诺:“等过一阵儿把西瓜卖了,我肯定还钱!”
就这样过了近一个月,当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吴某时,他仍然以“明天还”“过几天还”“一定会还”的字眼搪塞,后来干脆无视传唤、拒接电话。执行法官再一次奔赴通辽市库伦旗却惊讶地发现,胆大的吴某竟将变卖西瓜获得的70万元全部隐匿、转移,妄图抵抗法院的执行。吴某的失信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郎某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2016年11月,法院以吴某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和拒执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吴某批准逮捕,直到近日审结该案,长期欠钱不还的“老赖”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了解,新民市法院已与当地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了打击拒执犯罪的“绿色通道”。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进一步强化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给失信被执行人以强力打击。
新民市法院还不断强化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通过集中梳理、重点排查、规范程序、严格纳入等方式,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和拒绝申报财产、违反限高令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黑名单”,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仅今年1月至7月,该院已将125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对42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一批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工作收效良好。
一手解决执行难
一手兼顾企业利益
“我们不仅还了别人的钱,还找回自己的钱。法院真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日前,沈阳泰丰胶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6年8月,新民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为河北某公司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127万余元。执行法官在询问和调查被执行人沈阳泰丰胶带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企业出现了资金周转不畅的情况,无法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该企业是招商引资来的且经济效益一向不错,执行法官认为若单纯地强制执行,此案可能达不到最佳执行效果。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该企业进行沟通,试图帮其找到更妥善的解决办法。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与河北另一家公司有101万余元到期债权未兑现,这就是突破口!经执行局开会研究决定,新民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公司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在十五日内履行全部债务。因该公司没有积极履行,2016年9月,执行法官专门赶赴该公司所在地,对其实施了强制执行。最终,沈阳泰丰胶带有限公司既拿回了自己的债权,又偿还了债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在执行工作中,强制执行确实是必要之时的雷霆手段,但审慎地、科学地分析每一个执行案件才能在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兼顾企业长远利益。“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畅通辖区内优质企业的司法救济渠道”始终是新民市法院执行人的工作目标。针对一些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或个体商户,新民市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或个体户的正常生产经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