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被毁的玉米地,一场持续三年的家庭恩怨,如何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温情的纽带?近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羁押必要审查+公开听证”组合拳,成功化解一起涉亲属间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让反目叔侄重拾亲情。
章某某(侄女)、李某(侄女婿)与章某甲(叔父)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长期积怨,章某某与李某两次毁坏章某甲种植的玉米作物,经各级政府机关多次调解均未能化解,因鉴定损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案移送千山区检察院办理。其间,双方对被损坏玉米作物的价值鉴定意见均有异议,案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他房产纠纷等矛盾也交织其中。
简单起诉或许能够快速结案,但是叔侄俩的心结只会越系越紧。“一诉了之”可能加剧亲情撕裂,在面对诉前多次调解未能成功的困局,承办检察官主动转换思路,依托刑事和解制度,多次上门调解,厘清土地权属争议,并从“法、理、情”三维度剖析矛盾根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数次‘背靠背疏导+面对面恳谈’后,章某某及李某认识到冲动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和亲情的破裂,真诚地向章某甲道歉并全额赔偿,章某甲从一开始坚决拒绝和解,最终同意谅解并出具谅解书,至此,横亘在章家两代人之间的坚冰在亲情的温暖下消融。”承办检察官表示。同时也注意到章某某预产期临近且心理波动大,迅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评估依法变更李某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李某最终陪伴在妻子身旁见证孩子的出生。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在听证中引入‘公开听证+社会监督’模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组成听证团,并邀请村委会委员、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展示证据链条、阐述刑事和解过程。在听证会上,双方一致向村委会表达歉意并表示不会在土地权属上再次产生争议,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