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以打造与审判现代化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聘用制书记员为目标,坚持在“管人、用人、留人”上做文章,着力打造制度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把入口
考核贯穿招录全程
振兴区法院认真贯彻书记员管理相关规定,对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岗前考核,考察思想认识、速录技能、公文写作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分配至合适岗位。聘用制书记员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政治部及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共同考核,通过审阅书面述职、听取部门负责人及“成长导师”正负向评价、开展岗位业务实际操作等,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综合打分,科学评定考核等次,切实把好人员招录考察的“入口”关。
提素能
成长导师培训指导
振兴区法院坚持“以老带新”原则,建立成长成才导师“传帮带”制度,为每名新招录书记员精心安排1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担任成长导师,围绕司法礼仪、诉讼服务业务、卷宗整理装订、互联网庭审使用、办案系统操作及庭审笔录制作等基础技能科学制定“学习套餐”,提供“一对一”培训指导,确保书记员入职就能上岗、到岗就能胜任。同时,结合培养全链条业务能手目标,为包括聘用制书记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开展“一张网”操作培训,全面提升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素能。落实轮岗制度,让聘用制书记员在一定时限内在不同分工岗位接受锻炼,持续推动书记员队伍的岗位融合和力量整合。
强激励
多重要素纳入考核
“强化‘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将书记员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对象,扎实开展每周五学习,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振兴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振兴区法院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精心组织“以案三释”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政法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引导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狠抓作风建设,用好日常考核“指挥棒” ,将履职清单、协助办案量、纪律作风等多重要素纳入绩效考核,使书记员综合业绩评价更具科学性。畅通书记员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书记员及时予以等级晋升,树好干事创业“风向标”,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