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建昌县小德营子乡一处农家院里
看点: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身体不好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建昌县人民法院玲珑塔人民法庭法官就把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的炕头上……
庭审现场
5月6日,在建昌县小德营子乡一处农家院里,建昌县人民法院玲珑塔人民法庭审判员韩汝峰身着法袍站在炕沿旁,书记员盘腿坐在炕上敲打着键盘,窗台上立着法徽,原、被告双方相对而坐,一场巡回审判就这样简朴而庄重地开始了。
“你们看看,他们给我盖的房子墙面都没抹灰刮白,我觉着质量不合格,所以我才不给他们钱。”
被告傅老汉坐在凳子上,手里攥着一根棍子,不时地敲击一下水泥地面,沟壑纵横的脸涨得通红。
对面原告李某夫妇急得直摆手:“咱不是只给他一家盖了房,都没有质量问题,政府部门都验收合格了,根本就不存在质量问题!”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各执一词,各说各的理。虽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并没有过激的态度,但少不了针尖对麦芒的唇枪舌剑。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去年8月份,建昌县遭遇洪涝灾害,在洪灾中,低保户傅老汉的房屋损毁,在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帮助下,傅老汉与李某夫妇签订了包工包料的建房合同,建设费用8.3万元。建房补助款由政府出资,已经打到了傅老汉的账户上。但新房落成后,傅老汉坚持认为存在墙面不平等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因此,在支付了4.4万元后,剩余的3.9万元说什么也不给了。无奈之下,李某夫妇起诉至建昌县法院。今年4月份,该案正式立案,由玲珑塔法庭负责审理此案。
玲珑塔法庭就此案曾进行过调解,但调解结果并不理想,随后,该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经承办法官韩汝峰与被告傅老汉联系,傅老汉称自己年纪较大且身体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韩汝峰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将庭审开在傅老汉家中,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法院干警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
调查、陈述、答辩、质证……现场庭审条件虽然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严格遵循程序进行。
“被告,原告已经依照合同完成了房屋建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履行支付责任。”
“如果你认为原告方所建房屋有质量问题,你有权申请鉴定,也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庭审中,韩汝峰结合案件事实、相关证据、证词,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过,被告傅老汉态度执拗,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
“这个案件不是挺简单的吗,证据也清楚,明显就是被告不想支付工程款,为啥不直接判呢?”返回法庭的车在乡村道路上颠簸摇晃,韩汝峰的思绪也跟着起起伏伏。他眯着眼看着车窗外的斜阳,轻声地回答着书记员的疑问:“案子是挺简单,但事情却没那么简单,我们不能一判了之呀,还要考虑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呀。”一边回答着书记员的问题,韩汝峰一边在回想着老人攥紧木棍的手和涨红的脸,又琢磨起解决矛盾问题的办法。虽然在庭前、庭中和庭后都进行了调解,但暂时案件仍卡在被告老人的执拗上,本来简单的案子,却还存在着变数。
“必须想办法让老人拧过弯来。”像是下定了决心,韩汝峰拨通了一串号码,“领导,今天这个案子我想再找找乡政府、村委会,再联合调解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