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成功率94% 平均加速30天 法库交出道交纠纷调解新答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杨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5-08 09:31

  2024年4月,法库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一年来,先行调解成功率达94%,调解成功金额已达到111万余元,自案件发生到给付平均缩短了30天。

  ·声音·

  一个温暖的先行调解,既让死者家属及时得到赔偿,又让肇事者及时履行责任。一个公平公正的调解协议,既让死者家属感受到法律保护,也让肇事者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当司法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才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库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有伟


  一起典型案件

  去年4月22日,董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法库县双台子某地时,与对向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死亡、董某受伤,且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董某驾车驶离现场。

  上述事故发生后,法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勘查现场、收集证据,根据事故发生经过,认定董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因张某死亡,董某不仅需要对张某进行民事赔偿,还需负相关刑事责任。

  如进入审判程序,需花费一定时间,死者家属才能得到赔偿。为了让死者家属得到抚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经引导,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申请先行调解,先进行民事赔偿,再进行相关刑事诉讼。

  法库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丁一与特邀调解员陈红利主动出击,通过查找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相关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对案件处理结果有了合理的预判,也有了让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调解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张某法定继承人、董某委托人当面调解,从双方当事人利益出发,精准切中事故要害,合情合理合法地说服董某自愿承担民事赔偿,深受双方当事人信服。

  最终,董某同意给付张某家属交通事故赔偿金12万元,去年5月31日前给付5万元,剩余7万元约定2027年12月30日前给付。

  矛盾纠纷一站解

  去年4月,法库县法院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道交调解室和道交法庭,共同构建“法官+警官+调解员”的道交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派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负责道交纠纷立案、先行调解和审判工作。通过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联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保险公司、调解组织,全力实现对道交案件的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一键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线上处理,确保道交案件全程可视、快速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进行现场勘察,主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时将案件材料移交至法院,法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及争议焦点后,协调保险公司理赔,如三方达成合意,由法官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对于调解不成功或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法官采取要素式审判法(庭前双方当事人填写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内容的要素式表格,确定争议要素),及时开庭审理,作出公正裁判,实现先行调解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多措并举提升满意度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法库县法院院长陈有伟表示,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处成功率和群众认可度。

  加大与交警大队的对接力度,将非诉解纷机制前置,积极引导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先行调解,不断完善先行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道交案件起诉状示范文本并制作道交事故立案材料说明书,及时向当事人提供起诉状示范文本。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对处理结果得到当事人认可和社会效果好的案例进行汇总,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